文/曉弓 譯/汪汪 原文刊載於《心理月刊》
你敢讓孩子獨自出遊嗎?沒錯,我們會有各種各樣的擔心。父母需要做的,就是考慮孩子的能力以及評估危險的程度,既成功地保護自己的孩子,又不過度保護。不妨就在這個暑期,逐漸學會放開牽著孩子的手。
你敢放孩子獨自度假嗎?
去海邊度假,去參加夏令營,去遠方的姑姑家……暑期還未到,孩子們就已經在想各種各樣的計劃了——作為孩子的父母,如果我們也有這麼長的假期就好了……那麼,你敢放孩子獨自出去度假嗎?
37歲的 Tracy 承認自己在面對孩子第一次去夏令營的時候,就需要很大勇氣克服這種恐懼:「在出發前,我就像個管家婆一樣,沒完沒了地叮囑她需要注意的事情。她才12歲,又從沒一個人出過遠門!後來她的小臉越拉越長,不耐煩地朝我大喊「我——知——道——了——’」。
有趣的是,Tracy自己在11歲參加夏令營的時候,她的媽媽也是這樣。「那個擔心,那個緊張,跟我今天對女兒的態度完全一樣!」
父母的恐懼是正常的
當孩子離開自己身邊,父母產生擔心與焦慮,幾乎是一種條件反射。這是完全正常的,甚至這種恐懼本身就是父母之愛的一部分。
心理專家姬雪松指出:「養育和保護後代的本能,是這種恐懼的基本成因;父母將自己對危險的理解傳遞給子女,渴望孩子能夠從這些經驗中得到借鑒,降低他們的成長成本。」而理智的恐懼的確能夠保護我們的下一代。
回想一下,誰又不是從父母緊張的表情和提高的音調裡,學會了不能爬窗台、不能把手指放到插座裡呢?
孩子要成長,父母也要成長
孩子們總是在不斷成長——10歲的孩子想和同學一起去動物園,到了16歲,他就希望能和朋友們去郊外露營。面對孩子這些不斷升級的要求,父母當然擔心了。特別是假期裡,孩子擁有更多的時間,可以去做更多平日裡不能做的事情,那危險自然就更多了。
在危險面前,父母常常低估自己孩子的能力。
「生活,就是逃脫父母控制的願望表達。」法國心理學家讓-皮埃爾·溫特強調,「真正的危險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多。我們要根據孩子年齡的變化來具體考量危險的程度,但也要逐漸學會放開牽著孩子的手。」
姬雪松補充說:「孩子成長的同時,父母同樣在成長。盡管內容不同,但是雙方同樣面臨著相同的主題——對孩子而言,他們要去熟悉一個生疏的世界;對父母而言,他們要學習如何面對一個逐漸長大的孩子。」
保護,但不過度
孩子的成長是個恒長的反覆過程。早在1946年,英國心理學家約翰·波比的研究表明:年輕人是從父母建立的「安全基礎」上開始認識世界;他們逃脫——回歸——再次逃脫;並由此慢慢長大。
對於孩子來說,離開父母的時候,就是證明自己新本事的最佳時機。當我們是孩子的時候,不也這樣嗎?
十多歲時,在衝入海浪之後會回到沙灘上向父母驕傲地講述奇遇;等到十六七歲青春期來臨,就假裝不在乎大人的意見,躲在「自己人」才知道的秘密地點玩到半夜,然後在第二天一早懶洋洋地講幾個趣聞……那時候,父母越擔心,我們越得意。
一轉眼,時光飛逝如電,今天的我們也為人父母,我們需要考慮孩子的能力以及評估危險的程度,既成功地保護自己的孩子,又不過度保護。
比如:11歲的孩子可以和朋友在帳篷裡過夜,但要在居住社區的花園裡;17歲的孩子可以外出旅遊幾天,但必須和父母認識的朋友,而且必須遵守預定的路線。
專家建議:在保護與放手之間
■ 2~4歲:最初的冒險(海邊的沙灘,公園的草坪……)
父母的擔心:他們會不會失蹤?會不會被水淹到?怎麼辦?
要保持近距離的監視,但也要允許孩子在冒險中尋找歡樂,允許他/她自己去衡量危險。
2至4歲的孩子沒有危險的概念,他們逃脫父母的視線只是為了自己走得更遠。別擔心,讓他/她去嘗試。
當然,他/她可能會摔倒,但在沙灘上摔一跤也不會有什麼關係。
■ 6~10歲:在運動場或活動中心
父母的擔心:如果沒遵守安全規則呢?如果出事故呢?怎麼辦?
冷靜想一下,事故不會無緣無故地發生。要知道兒童活動場所都是由專業人士負責,如果還有任何懷疑就立刻去驗證,不要只是用擔心折磨自己。
另外,我們得承認父母不可能萬無一失地保護孩子,除非禁止他們長大。而冒險也是成長的一部分,孩子必須體驗到危險,才能學會面對危險,體育運動正是達到這一目的的最佳方法。
■ 5~12歲:第一次獨自參加夏令營
父母的擔心:如果監管不力呢?如果有人對他/她性騷擾呢?怎麼辦?
信任!當孩子不在身邊,父母總覺得他/她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,但我們不應該將真實的危險與想像的擔心混淆在一起。
對於真正的危險(比如死亡和性騷擾),我們應該在出發前與孩子坦率地交流和說明,並且要相信他/她的理解能力。
而我們自己也要接受孩子成長所帶來的離別之痛,學會理性的思考(去比較一下夏令營事故的數量和每年夏令營的數量吧)。
■ 10~14歲:在公車上認識了一個叫凱的男孩,並要到他家參加聚會
父母的擔心:誰是凱?他爸媽做什麼的?怎麼辦?
堅決不同意。無論孩子怎樣請求,都不能讓青春期的少年去冒這個險。
這種情況下,父母最大的擔心就是遇人不淑,掌握更多信息有助於消散恐懼——先和凱以及他的家人見面(否則別想去參加聚會),並規定回家時間。
心理專家強調:「青春期的少年應該偶爾離開父母,但是父母的監督必須一直都在。」
■ 16~18歲:去溜冰場或舞廳
父母的擔心:會不會出車禍?會不會接觸到毒品?會不會發生性行為?怎麼辦?
反正你也不能單方面阻止他/她去,還不如和他/她有商有量。最基本的原則仍然是權衡危險與孩子掌控危險的能力。
父母有必要跟孩子解釋現實的危險:事故、醉酒、毒品以及性危險,同時與孩子達成協議——我信任你,但是你也必須遵守與我一起設立的界限。讓孩子知道,遵守約定是雙方和平共處的前提。
這樣,你才能夠適度放手,而他/她也能依然感到被保護(即使他/她激烈地發牢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