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非最高法院近日裁決,取消性犯罪案件的20年追訴時效限制。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,源於包括保羅‧戴蒙德在內的八位受害者長期抗爭的結果。
根據外媒報導,保羅‧戴蒙德是一位在倫敦工作的投資人,擁有辛巴威背景。他與其他七位受害者組成「弗蘭克爾八人組」,控告數十年前遭受兒童性虐待。他們挑戰南非原本對性犯罪案件設有20年追訴時效的規定。
在2017年以前,南非《刑事訴訟法》第18條規定,除了強姦案外,其他性犯罪案件都有20年的追訴時效。這意味著非強姦類性虐待的受害者必須在20年內提出訴訟或報案,否則將喪失追究的權利。
許多受害者因為羞恥、恐懼等原因無法及時站出來。對許多兒童來說,要到多年後才能完全理解所遭受的傷害。這項時效規定阻礙了許多歷史性虐待案件被審理,剝奪了受害者尋求正義的機會。
受害者挑戰法律
2013年,包括保羅‧戴蒙德在內的八人,對商人西德尼‧弗蘭克爾提出性虐待指控。這些虐待據稱發生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,當時他們年齡在7至15歲之間。
戴蒙德成為這場法律挑戰的公眾代表之一。對他和其他人來說,這不僅是個人問題,更關乎打破長期傷害數代人的沉默循環。
他們向約翰尼斯堡高等法院提起訴訟,挑戰第18條的合憲性。他們認為,該法律區別對待強姦和其他性犯罪的受害者,違反了平等權和尊嚴權。
2017年6月,法官克萊爾‧哈特福德裁定20年時效違憲。高等法院宣布第18條無效,因為它禁止了所有非強姦性虐待案件在20年後提起訴訟。
受害者主導的改革及其重要性
弗蘭克爾八人案證明,受害者可以主導法律變革。這不僅是律師、非政府組織或立法者在推動改革,受害者本身也站在法庭上要求正義。
這很重要,因為它賦予了案件正當性。受害者直接描述了法律造成的傷害,他們講述沉默和創傷如何延續數十年。這些證詞說服法院,性犯罪案件的追訴時效是不公平的。
受害者主導的改革也打破了汙名化。當戴蒙德等人站出來時,他們向其他人表明他們並不孤單。沉默保護了施虐者,而發聲則挑戰了偏袒加害者的體制。
這個案件成為南非更廣泛的性別暴力鬥爭中的一個里程碑。通過消除法律障礙,這項裁決為受害者提供了新的工具。
